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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1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面值总额为439,8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2年6月28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13,92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886,075.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6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2年6月28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人民币18,178,165.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178,165.00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3,790.10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日元专户汇兑损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22.7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人民币2,382.65万元(包括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161.39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7月,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00101)。
2022年7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269)。
2024年5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964)、01965(日元户)。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包括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161.39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3,790.10万元,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 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实施地址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 事项发表核查意见,赞同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事项。
2022年12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7.82万元。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计划,在保证公司 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 见。公司已于到期前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工厂建设项目(一期)于2025年6月结项,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43,288.61万元,结项募集资金总投入46,867.95万元(募集资金已付款及应付未付金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持有期间利 息及日元专户汇兑损益等的净额2,722.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加上前述利息净收益扣除应付未付的项目款后,募集资金无节余。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382.65万元(包括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161.39万元),均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后续将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应付工程款余额。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1,347.21万元,全部系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46,655.66万元,包括募集资金投入43,790.10万元、自有资金
注:2、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工厂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该
项目产出对应的产品,收入确认以项目终验为节点,故效益体现通常滞后1年左右,本期暂未体现效益。